第289章、股份是我的(1/ 2)
外邦进贡的琉璃,此时在大魏可是价比黄金的宝物,而这玻璃,却比“琉璃”更好;黄金有价玉无价,在琉璃之上,加个“玉”字,方能显得这物件,比外邦的琉璃还要珍贵。
而说到那镜子,确是和铜镜一般,有照人的功能,但,论及清晰的程度,却是多少铜镜也无法与之相比,按照明宗夫妇的固有思维,这个东西,它就是仙家滴!必须是!
于是叶七七无奈地接受了,这两个她觉得土得不能再土的名字:“臣,还有一事,这玉琉璃,和这仙……仙镜,臣下已准备在城西建厂,大量生产,如果这个在市场上售买,以圣上和娘娘看,价值可定在几何啊?”
明宗皇上虽然自己穷,连带着王皇后也没富到哪儿去,但是,人家手上再没银子,那也是皇家贵族,是见过大世面的,对大魏的权贵家族那也是十分了解的。
而叶七七想要售卖这两样东西,首先,第一波销售对象,就是那些京中权贵。
这些人有钱,有势,就相当于狮虎说的后世的“上流圈层”,他们花钱买不只是物品本身,更是物品的稀缺性,以及由此带来的身份感。所以,叶七七想把镜子和玻璃一开始的定价定得高些,等割了这头一波韭菜,再把外邦商人的钱赚足了,就大批放货,降低售价,让大魏普通百姓也用得起。
明宗皇帝想了想:“这玉琉璃,联觉得甚好,方便读书写字,屋内看着也更为舒适清爽了。我觉得,一片的售价在二十两银子往上,应该可以。”
叶七七算了下,一般权贵人家除了主人家的正房,需要奉养的老人、读书的公子,怎么着主子的房间也得有十间八间的吧,要安就不可能顾此失彼,一间房就按五扇窗算,那就是五十乘上二十两,一千两,而京中权贵多如牛毛,这生意,有得做!
王娘娘在一边提出不同意见:“夫君你太小瞧大魏权贵的实力了,他们随手买个西域来的琉璃珠子,二十两银子也不够啊,这么一大片,我看,至少也要五十两。”
明宗皇帝想了想,觉得,对于权贵们的日常生活花费,自己的确不如妻子有发言权。
于是就定下了,五十两的售价。
等到论镜子的价格时,明宗觉得自己就更没发言权了,可他的妻子,却看着自己的“仙镜”迟迟疑疑地,没说出建议中的价钱来。
过了好一会儿,王莺诺才对叶七七说:“叶侍诏,这个,仙镜,可不可以等我寿宴之后,你再开始卖啊?本宫想,想在寿宴时,给来贺寿的贵妇贵女们,展示一下。”
叶七七一听就明白了,女人,往往在自己得到一个心爱之物时,都想在别人没有拥有前,好好的“显摆”一下。如果别人府上都有了,那这个,也就不稀奇了不是么?
于是叶七七道:“臣遵旨!这仙镜,臣定会在娘娘寿辰之后,再行销售。不只如此,以后,臣生产的仙镜,都只能比这个的尺寸小,不可以超出坤宁宫里的这一面,日后,大魏仍至天下各国所拥有的仙镜,都不可能超过我大魏国母所有。”
王娘娘觉得——这小姑娘,真是太贴心了好不好?
于是挽了叶七七的手臂,亲昵地道:“以后,在朝中叫我娘娘算了,私下里,叫我姐姐就好。”
叶七七从善如流,真就把这个“姐姐”给认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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