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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寡众(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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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战的双方都是人类的前提下,以一敌万是种诗意的说法。那些传说中的万人敌,并不是说他们真的有以一人之力杀死万人的能力,而是在凸出这些强大的将领或英雄身上那种可以如巨龙般让人听其声便两股战战,见其人则落荒而逃,睥睨天下的气魄和气盖。否则,就算那一万个人站在那里毫不反抗的任其劈砍,再恐怖的神兵利器也会在血肉骨骼的阻碍下磨损锈钝;而再麻木的屠夫,在那么多宰杀的目标罗列在眼前的时候,也会感到疲惫与难以为继。那么,一个人在剑与箭的时代能对抗多少敌人呢?

一对一千或许是可能存在的数据,但这种悬殊的数据出现必然伴随着极为特殊的条件,通常人数处于下风的那方有着无比有利的地形或者防御工事,比如只能让一人通过的狭道或建立在峭壁上的城堡。而且在于上千倍于自身的对手交战的过程中,这些对手也不能使用弓弩这样远程且极具杀伤力的武器,否则即使是钢铁的城门,在连日的箭雨洗礼下恐怕也会变得破败而再难以起到作用。

那么以一敌百呢?这听起来比前两者似乎更加真实一些,人们也往往相信在某些实际发生过的故事中确实存在着这样的强者。确实,在体力,技巧以及装备都足以达到远超对手的情况下,这个战绩会比前两者更显得真实。可问题是,在同样使用相类的武器和防具而不掺杂魔法之类元素的影响下,这世上真的有可以斩百人而不钝,劈千刃而不折的武器吗?恐怕,以一敌百所需要的条件也是极为苛刻的。

这么讨论起来的话,英雄的诗篇都要开始褪色了,可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把那种可以以一己之力杀死千百倍于自身的人视为英雄呢?又是何种的境遇让他们期盼并相信这样的英雄的存在呢?明明那些真切的流淌着鲜血,与和自己数量相当的对手作战亦需拼上全力的人才更加懂得搏杀和战斗的意义,但他们却不会成为传奇,大概是因为有些事,不真实反倒更能让人接受吧。

毕竟,真正血肉横飞的战场,恐怕没有什么诗人愿意去描述。三对三十,以一敌十,这对于苍狮的骑士来说不是什么大事,他们从受训那天开始就被要求与复数于自己的敌人作战,因为他们是精锐中的精锐,在享受了几倍于普通士兵的供给后他们也必须得发挥更多于此的价值。但那是在甲胃和坐骑都完整的情况下,失去了防御性能优越的铠甲和心意相通的坐骑,骑士在战场上能够展现出不同之处的也就只剩下信念。信念,可没办法抵挡弯刀。在洛萨用战斧又砍倒了不知道第几个敌人后,那柄弯刀穿过了已经受到太多冲击的链甲。

“噗!”似乎是根本没想到自己的攻击能够奏效,刺了伯爵这一刀的缄默者和被刺的洛萨同时呆立了几秒,在疼痛的刺激下,洛萨先行脱离了这种呆立,反手一斧柄敲在了那人的太阳穴上,清脆的声音预示着颅骨的碎裂。确认伤口,还好,不是什么要害。可是草原人所使用的弯刀的放血效果太好,而洛萨自身本就虚弱,随着腹部流出红色液体,他只觉得手中的战斧越来越重。

“小心!”用弯刀格开刺向伯爵的刀刃,巴图的状态也不算好,和有链甲护身的洛萨不同,能保护驯鹰人的,只有身上略微厚重的毛皮衣物以及衣物隔层中的一层细密丝绸,有这层丝绸在,射到身上的弓矢就不至于卡在伤口里。但丝绸只能防御弓箭,在刀与刀的碰撞中没法为巴图提供更多的保护,他的身上伤口密布,虽然还没有致命的伤口,但想来离那个时刻也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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